为了加强我校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 则
1.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是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内从事实习、实训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
2.实习实训基地必须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教学计划,保证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积极配合教学开展科学研究、示范推广和技术开发,为学校教学工作服务。
二、任 务
1.根据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承当学生的课程实习、生产实习、专业技能训练和实验教学,并为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提供服务。
2.根据需要,为我校教师的各项科研推广工作提供场所和相关条件;为学生勤工俭学和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机会。
3.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社会需要,进行试验性生产和社会服务工作,增加收入,促进基地自身的发展。
三、体 制
1.我校实习实训基地由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组成。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实行教学资源管理处统管和系(部)分管,教务处监督协调的管理机制,在分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学资源管理处、各系(部)的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习实训实施办法。
(2)组织制定和实施实训基地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3)检查实训基地完成各项实训任务。
2.校外实训基地必须签定协议,由各系(部)负责,报教务处备案。协议应明确实习项目和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到校外基地实训,由各系(部)提出,教务处协助组织。
四、建设与管理
1.实训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和专业建设子规划以及系部规划。
2.凡利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有偿服务的,要按照学校财务收支规定上缴,但使用权归系部。
3.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和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
4.实训基地要进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实训基地的各项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以便完善提高教学效果。
五、人员
1.校内实训基地负责人教学资源管理处或系(部)主管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2.实训基地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编制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并完成实习实训基地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完成实训基地的各种信息数据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的各种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4)定期总结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实训基地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人员聘任,教学资源管理处或系(部)提出,学校组织人事处审定。
六、 附则
1.根据本办法,各系(部)结合本部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实际,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