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电动三轮垃圾自卸运输车采购工作,近期我校将进行招标,诚挚邀请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招标程序开展招标工作。
一、招标日程安排:
1.成立采购招标小组,由有关校领导、后勤服务处、财务审计处、学校理财小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2016年11月1日在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1月4日上午11时30分。
2.2016年11月4日上午11时30分前确定入围单位名单,报学校审批;
3.领取标书:入围单位凭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领取标书,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服务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等资料。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11时30分。
4.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书时,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1千元。未中标者在明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操作。
5.投标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11时30分投标截止。投标人务必于此前将投标书及规定样品递交到后勤服务处。
6.开标、评标日期:2016年11月4日下午14:00时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开标、评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招标内容:
电动三轮垃圾自卸运输车
三、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材料的检验报告,有相关专利证书,材质说明书。
2.材料质量证书。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附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投标报价书。报价以单件价格与组合价格相结合,先报单件价格,再报总价,以总价为投标价。
2.投标人的相关证明复印证及代理人的授权书。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资质、经营实力、固定资产、质量信誉优势及业绩表,类似工程的典型客户的名称、地址等)。
4.投标人采用的有关产品标准及规范。
5.交货承诺及保证措施等。
6.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改。
2.投标文件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3.在外层包装上应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投标方应有的承诺:
1.材料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期间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应无条件给予更换;
2.应严格按照校方指定的时间到货,并配合校方在指定处发货;
3.凡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和样品,视作废标、废件处理。投标人在规定开标时间未到的也作废标处理。
七、开标、评标、决标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随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无效)参加开标会。并对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
2.开标后,由校方组建评标组,对所有有效投标书进行审标,必要时对有关问题进行询标。
3.评标组在审标、询标和对投标人考察了解的基础上,按客观、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分项打分,经总评后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4.招标人对评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6.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中标结果3天,期间无异议,中标结果自然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作废标处理,分值依次高者为中标企业,依次类推,并再次公示中标企业、中标价格等。
八、签订合同和退转保证金
中标单位确定后,即签订购销合同,未中标者在明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操作。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货物到校后根据资金情况于11月上旬付总价款90%,余款10%为质保金。
十、违约责任
1.如果投标人不能按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招标人支付一万元违约金,如延期超过5天,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投标人应如数退还预收款,并按每天一万元支付违约金,另外还须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款30%的损失补偿金。
2.如果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或与样品不符合的,招标人有权退货,视作投标人违约,投标人除承担上一条违约责任外,其它一切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并取消下年招投标资格。
十一、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60536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