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为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按照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学校决定在第13周至第14周(11月23日-12月4日)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系自查
各院系安排和组织自查,要求成立以院系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小组,按照下述检查内容,于第13周对本部门进行全面检查。
1.检查任课教师的各个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进展、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教学设计上传(教案编写)、作业批改、学生考勤、成绩管理等情况;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训室课程表、实习实训课堂组织、实训室使用记录等情况。
2.开展课堂教学督查。为促进我校教师提高授课水平和技能,学校把课堂教学督查作为一项例行工作,贯穿每学期教学过程中。各院系要定期、不定期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教学日志填写情况),包括师生是否按时上下课、学生的到课率、课堂秩序和教学组织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3.根据2020—2021学年上学期学校教学工作主要安排及院系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教学文件、教学运行等材料的整理存档情况。
4.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5.组织召开本部门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座谈会。要求涵盖各类教师及管理人员,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教师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新入职教师)。
6.组织召开本部门学生座谈会。要求兼顾学生的层次、年级、专业,既要有学生干部,又要有普通学生,了解学生对院系管理、教师上课、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意见。各院系在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之前,请将召开的时间、地点、人数等报教务处备案,届时教务处将抽部分人员参加,请务必做好两个座谈会的拍照、记录、意见汇总和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
二、学校检查
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督导室、信息中心、各院系中层干部组成的学校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于第14周对各院系教学工作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复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对所检查的各教学单位,抽查部分教师进行督导听评课,在每次听评课时,完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检查学生到课率,抽查任课教师考勤记录以及根据学校教学日历,检查教学进度等,具体由督导室安排。
2.教学管理及教学规范性文件检查情况。各教学单位常规教学管理开展和运行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教学计划、教师教学设计等规范性文件的编写和制作情况。
3.实训教学情况。各教学单位实训室使用情况、实训课堂开展情况、实训设备管理维护情况等。
4.师生反映的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
5.期中考核完成情况。
6.资料归档工作。教学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三、检查总结
1.自查总结。各教学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顶岗实习自查报告、教师座谈会意见分类汇总及整改措施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分类汇总及整改措施,于第11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邮箱wfsxjw3085757@163.com。
2.学校检查小组总结。学校各检查小组组长召集本小组成员对检查情况进行讨论、合议,将检查情况汇总、撰写小组检查报告,于12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各教学单位、校系两级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向学校汇报。
3.对两级检查情况汇总中出现问题的部门及个人,将计入部门考核,同时深刻反思形成部门及个人的诊断与改进措施。
4.未尽事宜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