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了评审会议。评委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审条件,认真审阅了呈报的评审材料,经评委集体评议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审通过我校李洪光同志申报的图书馆员。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按照市人社局和文化局的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6日。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到组织人事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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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