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对口单招升学说明及相关文件

发布时间:2017-11-02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7754

2018年对口单招升学的说明及相关文件

1.为什么组织2015级中职学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近几年国家提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中职升高职,打通职业教育学生升学渠道,拓宽人才成长立交桥,让职业学校的学生有更多的升学机会和更好地发展平台。为了使我校每一名中职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更好的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就业竞争力,我校为2018年毕业的学生提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咨询服务和报名指导,帮助学生实现升学愿望。
2.
什么是单独招生?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等职业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由国家授权高职院校于高考前自主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确定录取名单后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
报考条件是什么?
参加2018年升学的考生必须参加201711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网上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凡是2018年毕业的应届普通中专生和往届普通中专毕业生均可报名。

参加技能大赛的选手可以参加本次报名考试。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技能拔尖人才符合《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第四条,免试录取规定的资格,但需学生自己单独咨询报名学校,按照报名学校的要求是否执行免试录取。

4.春季高考考哪些科目?

春季高考科目采用“知识+技能”模式,“知识”部分考4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            

5.报考程序说明

1.请仔细阅读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和报名注意事项。

2018年春季高考技能考试安排在311-30日进行,2018年春季高考笔试时间为5月中旬。2018年夏季高考时间为67-8日。

2.请各系让有意向和符合报名条件的2015级中专学生按要求填写:2018年各系单招报名统计表。并请各系负责单招的老师于2017116日上午下班前把填好的电子版2018年各系单招报名统计表以系为单位,发招生就业处邮箱wfsxzsk@126.com。

3.以系为单位组织学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时间201711月中旬。想报名的学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报名,逾期不报将无法参加2018年的单招考试录取。

对口单招 院校名称

序号

学校名称

序号

学校名称

1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9

威海职业学院

2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10

淄博职业学院

3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11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4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12

潍坊职业学院

5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13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6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14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7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5

山东职业学院

8

烟台职业学院

16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以下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为2017年原文件,各位老师、学生,因2018年文件还没下发。所以沿用2017年的通知文件。

 

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4日 来源:本站

各位老师、学生,因2018年文件还没下发。所以沿用2017年的通知文件

鲁教学字〔 20174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招生计划限额依据各校经核定的高职招生计划总规模确定,严格控制在各校高职招生计划的30%以内(各试点院校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限额见附件)。单独招生计划数纳入学校当年整体招生计划,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下同)录取时使用。各试点院校在规定的单独招生计划限额内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严禁高校突破计划限额录取学生。2017年,10所试点院校部分专业单独招收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运动专长的考生,该计划从各校年度总计划中安排,不得扩大和挪用。

新生入学后,我厅将按照下达的计划限额对各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未经批准超计划限额录取的学生不予学籍注册。

二、报考要求

(一)报名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其中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称号审批日期为2017331日前)。

(二)报名时间。201746-10日(每天8:00-20:00)。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考生需按照各试点院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具体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试点院校需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具体专业报考要求)。

三、考试和录取

各试点院校要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原则,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时间安排在415-17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各试点院校必须独立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不得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的高校考试时间必须一致。要强化专业技能考试,增加技术技能含量,以招生院校为单位组织专业技能考核。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在学校测试前到报考院校参加资格审核,有关院校要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现场核对,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学校测试。

各试点院校要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严格命题、监考、阅卷和统分环节操作,杜绝舞弊行为发生。注重考试的选拔功能,合理设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淘汰比例。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审定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各试点院校按有关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有关录取工作要求另文下达)。

凡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各试点院校要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考生,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四、免试录取规定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五、招生章程及宣传

各试点院校要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单独招生政策制订本校的单独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招收具有运动专长考生的试点院校,须在章程中明确招收专业、计划数及对应的运动项目。各试点院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虚假、不实宣传。

各试点院校须于326日前将单独招生章程报我厅学生处,经我厅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六、组织领导和考试管理

各地要加强宣传,及时将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相关政策、信息传达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试点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强试题命制、印刷、分发、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不得在校外设置考点,须在同一考点、同一时间段进行。建立健全有关单独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对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试点院校要将单独考试招生的组织和录取等情况及时报告我厅。

附件:试点院校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限额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7323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31日 来源:本站

各位老师,因2018年文件还没下发。所以沿用2017年的通知文件

鲁招考〔2016113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

为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考试办法

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分类考试办法,即分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一)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知识考试和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外语和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语文和数学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二、报名条件

(一)春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山东省户籍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籍并且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过程考核合格、符合转段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在春季高考类别,“3+4”转段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中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整学习经历指截止到20179月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3年完整学习经历)。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限理工类考生报考。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阶段。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均为2016118日至16日(工作日)。只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及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为2016121日。

夏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61117日至30日(工作日),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该项工作时间为20161128日至30日;春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6121日至6日(工作日,含只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及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确认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121日至9日(工作日)。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地点

1.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非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办)报名。

2.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其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地的,可选择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招办报名。

3.户籍在山东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县招办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在高中段就学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县招办报名。

5.对有普通高校招生走读计划的市,考生如果将来参加该市走读计划录取,须符合该市报名条件并在该市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能享受有关走读计划招生政策。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要求更改生源地的申请。

6.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考生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7.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厅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

四、报名准备

(一)县招办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要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办法等。

(二)县招办要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布置,准备好所需设备及有关材料。

(三)县招办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1.考生上网填报基本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并提交保存信息。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

2.选择报考科类(类别)和外语考试语种

春季高考分为19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采矿技术、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子电工、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学前教育,考生必须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各类别涵盖专业范围见附件2)。

只报考“3+4”转段的考生选择“3+4转段”选项;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选择“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选项,并依据所学专业选择春季高考19个专业类别中的1个。

夏季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一类。

夏季高考艺术文类的文化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体育类及艺术理类的文化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3.选择是否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

春季高考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可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4.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可兼报

春季高考科目采用“知识+技能”模式,“知识”部分考4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

只报考“3+4”转段考生的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春季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三科考试外,还要参加所选报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测试。

夏季高考科目采用“3+综合”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其中,数学分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指综合科目,分综合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综合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在报名时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两者兼报。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手续。

5.其他

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高职院校单招)考生也要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八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的一项),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3)。凡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须在参加高考统一体检时向县招办提交填写并签字的《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按照县招办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资格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内容包括确认身份、资格审查、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

1.确认身份

要将考生本人与其身份证、户口簿及网上填报信息进行比对。要使用身份证识别仪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签发机关等。比对时如发现不符之处,要进行修正、确认,最终使其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1)高中段学校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应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根据技工学校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非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根据高中段学校毕业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非应届毕业生需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参加确认,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对其报考的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者按教育部规定办理。

3.采集照片及指纹信息

通过身份确认的考生需采集本人数字照片及指纹信息,具体操作按《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4)执行。

4.特殊考生登记

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附件5的内容进行登记填报,2017年实际执行的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6)、《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7),经就读学校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

5.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登记

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见附件8),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

6.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在认真阅读《考生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7.签字确认

考生在核对本人信息准确无误后,需在《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或《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技能考试报考证》上签字确认。

(三)网上缴费

考生应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春季高考技能考试费、夏季高考体育专业测试费及美术类专业统考费同时缴纳。只报考“3+4”转段的考生无须缴纳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费,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须缴纳技能测试费。

考生应在信息确认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不予编排考场。

(四)其他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参加夏季高考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要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招生高校发放的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少年班考生取得的高考成绩只用于参与少年班招生录取。

报考香港、澳门单独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报名程序办理。

考生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登录密码。登录密码使用将贯穿高考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填报志愿等整个招生过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盗用考生本人密码,不得干涉考生高考报名、密码设置及志愿填报等行为。

六、考生报名的资格审查

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县招办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市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尤其要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要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111日施行,考试作弊纳入刑法适用范围,考试作弊行为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各地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从根源上消除考生作弊念头,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七、特殊考生的审查和公示

特殊考生资格审查事关重大,各地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一)审核、汇总、上报

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见附件9)、《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汇总表》(见附件10)和《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见附件11),同时形成电子数据。20172月底前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2017331日前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再按每大类中特殊考生小类分类,小类中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告知办法并及时通知本人。

(二)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17年底。市、县、中学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天。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名单要分别在县招办、市招生考试机构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市、县、中学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报名前,各市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进行广泛宣传;报名期间,要严密工作流程,严格做好资格审查、特殊考生身份认定及公示等工作。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县招办主要负责人是报名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doc

2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doc

3残疾人报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doc

 4.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要求.doc

5.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部分).doc

6.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doc

7.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doc

8.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doc

9.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doc

10.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汇总表.doc

11.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doc

12.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个人基本信息项目表.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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