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材征订管理机构及职能
1.教务处是学校教材管理职能部门,统筹承办各教学部门所需教材的预订、采购、提运、发放、结算等工作。
2.为做好每年春、秋两季学校教材征订的工作,教务处要全面收集教材出版信息,提供教材订书目录、优秀教材目录等,并逐步完善按专业分类的教材样书书库、陈列室(包括音像教材、信息化数字化教学资源),及时供授课教师或系(部)参阅选订。教材样书书库陈列室设在图书馆。
3.除了授课用的正式教材外,教务处可配合各专业选购一些与专业有关的教学参考书(包括音、像教材、信息化数字化教学资源),以系(部)为单位,建立教学参考书资料室,系(部)教学资料定期向图书馆流转。
4.教务处按统一征订教材的要求制订《教材预订计划表》,及时下发与回收,作为教材订购、分发的正式依据,并予以存档。
5.教材的供应既要保证需要,又要避免积压浪费。未经教务处同意,各系(部)不得自行采购、发放学生用书及教材。
二、教材选用、编写与预订
1.选用要求
(1)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选用教材。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选订教材,所选教材应尽可能贴近课程标准的要求。
(2)优先选用规划、优秀教材。由教育部组织评选的优秀教材和权威部门组织的规划教材应优先选用。
(3)同种同名教材尽可能使用同一版本。
(4)教材选用实行责任制。教材选用实行教研室选用、系主任负责、教务审批制。要认真选用教材,一经选用,除特殊情况经教务处批准外,不得任意更改和弃用,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2.校本教材的编写
学校成立校本教材编写委员会具体负责校本教材编写的规划、审核、印刷等。编写校本教材(含讲义)需由有关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教师发展处审批后纳入教材建设年度计划,根据编写委员会要求交稿,经审核后付印。
3.教材征订
(1)教材预订由系(部)主任负责,填写《教材预订计划表》报教务处审核征订。《教材预订计划表》应准确填写所订教材的全称、书号、名称、编著者、出版单位、单价等。选用的教材非特殊情况,不应超过最近三年新出版的。
(2)校本教材征订一般不高于校外采购价格。校外采购采取招标形式,招标单位一般不少于三家。具体依据《教材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实施。
(3)每年5月20日前为秋季用教材的报订时间,11月20日前为下一年春季用教材的报订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补购的教材,经系(部)主任报订,一般在用书前一个月报送教务处。
(4)开设一个学期的课程订购数量以一个学期用书数量为限(包括教师用书),开设一学年以上的课程以一个学年用书数量为限(包括教师用书)。
(5)各教学系(部)应与各出版社和教材发行单位保持联系,广泛收集教材信息,及时与有关系沟通,提供教材目录和介绍,使教师能根据不同的使用对象选择适用的教材。
三、教材发放
1.教务处要尽力保证教材在每学期开学时到位,并及时发放。
2.全日制学生以班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持系(部)主任签名、盖系印章的领书证明,由各系(部)教学科员带领领取教材。选修课教材由系(部)开列清单,课代表统一以系(部)为单位,由各系(部)教学科员带领到教务处领取。
3.新生班级领书人数以缴费注册学生数为准,发放流程同上。针对补录学生,学生报到后,需持缴费证明到教务处,由系(部)教学科员带领领书。
4.按教学任务书中确定的任课教师(包括辅导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实验教学的实验员)所用教材,人手一册由教务处负责发放,由各系(部)教学科员统一领取。教师领用教材仅限本人所授课程。
5.教材发放,应当面查清版本、种类,点清数量。如遇缺页、错印等质量问题,在半个月内报教务处予以退换,逾期不予办理。
四、教材费的使用
1.教材经费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材及参考资料建设。财务处建立教材经费分户帐,及时反映教材经费的收支情况。
2.教材业务费、运杂费、购书通讯联络费、差旅费、废旧教材的处理与损耗等均从教材业务费中支出。
3.教材费结算由财务处负责,教材全部到货后,一学期内与供书出版社或供应商结算完毕。
五、教材及教材库的管理
1.教务处设立专门的教材负责人,设立教材出入库账册,对入库的教材应认真验收,及时登帐,做到品种、价格、数量、使用班级准确无误。
2.加强教材的账务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每学期应认真进行一次书库盘点,及时搞清教材的库存量,防止积压和浪费。
3.应做好教材书库的防火、防潮、防窃等安全措施,并切实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4.教材管理人员凭领书证、领书单发放教材,并妥善保存原始单证备查。
5.书库设置教材样本专用柜,每类教材样本最少留存2册,并加盖样本章。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16年9月起实施,原有教材订购、发放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