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午休静校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有序管理,使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午休环境,得到充分的休息,学校决定加强学生中午在校期间的管理,特制定午休静校管理制度。
一、 午休静校时间:夏秋季节12:30—13:40
冬春季节 12:30—13:20
二、午休静校具体规定:
1、所有走读学生在12:30之前进入本班教室或本系指定教室,规定时间段内校园进入静校状态。
2、在午休静校期间,住校学生按正常作息时间吃饭休息;走读学生在午休时间段内只能在本班教室休息或自习,各班级按照自习课标准进行管理。
3、在午休静校期间,不允许学生随便出入教室,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操场上和其它地方逗留闲逛,不允许喧哗、追逐、打闹或从事体育活动。若因事中午请假外出,必须持有值班老师签字的假条方能离校。
4、严禁利用午休时间动用教室内的电脑及其它电教设备。
5、所有在校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静校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规定的学生将按违纪处理。
三、静校管理
1、各系自行制定静校期间教师值班表,确定中午静校值班教师,值班教师对跑校学生进行统一静校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教师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认真组织午休秩序,强化安全意识,若遇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
2、学校值班组每天检查中午各系值班教师到岗、静校期间班级纪律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学生发展处,留作考核数据,学生发展处依据情况及时做好反馈。
3、学校将成立检查组,对中午学生进出校门、中午静校纪律、值班教师到岗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