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学校办公会议精神,决定在“七一”前举行全体教职员工参加的歌咏比赛,时间是6月29日下午3点,地点待定。要求:
一、以党支部为参赛单位,党支部所在科室范围内的所有教职工在本支部参加比赛。
二、每个单位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为必唱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另一首歌曲自选,但内容必须是能够激发革命激情的健康歌曲。
三、参赛人数必须达到所在党支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服装要统一,动作要规范,演唱要准确,声音要宏亮,精神要饱满。
四、发放奖品按实际参赛人数计算,不论什么原因,没有参加比赛者一律不发奖品。
五、比赛聘请何谷科长和刘强科长为“七一”庆祝会主持人。聘请各支部书记做评委。
六、当场打分记分,演唱会后10分钟公布比赛结果并发奖。
七、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
望各党支部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所属人员,进行排练演练,进行物质的和精神的准备,争取通过这次活动,激发出广大教职工对党对祖国的热爱之情,激发出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热爱,把学校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