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关于中职志愿选择
按照《潍坊市教育局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初中毕业生可按本人意愿同时填报四大类职业教育学校志愿,分别是:“3+4”志愿,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
1.“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第三个为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具体志愿设置办法,市区统一确定,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中职学校招收的“职教高考班”学生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培养目标主要面向“职教高考”,学制三年,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政策,毕业后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服从调剂,则在所填报志愿未能投档的情况下,根据考生位次优先原则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院校。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设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志愿下设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和相关专业。
02关于中职学校招生范围
1.“3+4”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面向全市招生。
2.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县市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的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县市,市区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的招生范围为市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发区)。
03关于中职学校录取顺序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四个批次顺序录取。
1.“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7月上旬完成。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等志愿的录取。
2.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开展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试点的学校,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县、市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录取完成时间为7月20日之前。
3.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8月5日前。首次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平台上进行一次征集志愿报名录取,征集志愿报名录取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如仍有学校未完成计划,经批准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上传中考平台后由市招生考试研究院审核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作退档处理,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不得改录。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录取完成时间为8月上旬,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作退档处理。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没有在中考平台填报志愿的学生直接到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标准、程序和办法,实行注册入学,各中职学校8月15日前将注册入学的学生名单(含市外学生)上报到中考平台,由市招生考试研究院统一审核打印录取名册,凭录取名册办理学籍注册。
04关于中职招生录取注意事项
1.在去年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规模。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学生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培养目标主要面向“职教高考”,学制三年,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政策,毕业后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2.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初中毕业生报考“3+4”、“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需在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3.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全部由市招生考试研究院统一录取。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设置专业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批次设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志愿下设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5.严肃招生录取纪律。凡是被“3+4”,“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作退档处理,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不得改录。
6.注册入学时间提前。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没有在中考平台填报志愿的学生直接到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标准、程序和办法,实行注册入学。各中职学校8月15日前将注册入学的学生名单(含市外学生)上报到中考平台,由市招生考试研究院统一审核打印录取名册,凭录取名册办理学籍注册。
7.春季不再注册学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潍教明电〔2020〕5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职普融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实行秋季注册(春季不再注册学籍),各县市区不得强制将学生分流到中职学校。对个别学业困难且自愿到中职学校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由初中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