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晗同志基本工资提高10%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1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2821

关于韩晗同志基本工资提高10%的公示

 

韩晗,女,1989年3月出生,中小学二级教师。2015年3月沈阳化工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19年12月调入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工作,从事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工作,在2021年7月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编号:20213706052002491,符合基本工资增长10%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学校组织人事处电话:3085728,人社局工资科电话:8096782。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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