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方案
各院系部门:
为推进落实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工作要求,加速本校实验校的建设,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融合创新能力,按照《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潍教信函〔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参加山东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校教职工均可参加。
二、项目类别及数量
共四类项目,具体分类和院系数量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
“课例”类别、推荐标准参考《2021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中第二部分的“征集课例类型”、第七部分的“推荐原则(除在线课堂类)”和第八部分的“推荐原则(在线课堂类)”;技术标准见附件2。
其他项目参照中央电化教育馆《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四、活动要求
1、明确评选流程。严格规范组织,确保公开公正。各院系以此活动作为提高教师信息素养的重要抓手,层层筛选,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落实实处。
2、确保作品质量。各院系组建指导团队(不得超3人/团队),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逐级进行点评完善,以此推进教学研究。
3、完善推荐机制。逐渐进行评审筛选,“系-校”分层推荐,最终学校按照分配择优上报市信息化研究院。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落实,于5月 24日前提交参赛作品,请参评教师积极准备(行政部门以院系归属上报)。
联系人: 张高境 ,联系电话:18906468557 ;
信箱: 18906468557@189.cn 。
附件:
1、作品项目分类
2、课例技术标准
3、作品信息表
信息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