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9月28日,崇文校区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开展了9月份支部活动。
一、支委会会议
9月15日下午,在综合楼207,党支部书记于月武主持召开了支部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安排了以下工作:
1.确定了支委会成员分工;
2.对本支部本学期、本月党建工作进行了研讨、布置,确定9月份党建工作台账;
3.将支部成员划分为两个党小组;
4.确定2020年9月1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二、支部党员大会
9月16日下午,在综合楼213会议室召开9月份崇文校区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于月武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此次党员大会是学校党委对党支部进行调整后的首次党员大会,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上级党委文件
党支部书记于月武向全体党员传达了学校党委〔2020〕16号文件《中共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委员会关于调整党支部设置的通知》,重点宣读了崇文校区党支部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和任命。
2.公布党小组划分情况
根据党员所属行政部门,划分党小组两个。一组为崇文校区管理办公室党小组(10人),二组为会计系党小组(20人)。
3.积极开展学习强国、灯塔在线平台学习。
4.月度育人楷模评选。
5.现场缴纳第三季度党费。
6.党员代表郝德阳同志发言。
此次党员大会成功召开,离不开全体党员同志凝心聚力,为学校发展不懈努力的决心。大家纷纷表示,有信心在学校党委和新一届支委会的带领下,崇文校区迎来更好的发展。
三、党支部书记讲党课
2020年9月16日下午,崇文校区党支部书记于月武在综合楼213讲了一堂题为《立足岗位讲奉献,勇于担当比作为》的党课,参加此次党课学习的有崇文校区党支部的全体党员。
于月武带领全体党员重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内涵,点出了“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党的誓言就是牢记“两个务必”,始终把坚持理想信念作为共产主义的强大精神动力,始终把改造世界观作为共产党人的终身课题,始终把重事业、淡名利作为共产党人的崇高人生追求,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为学生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于月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带领广大党员及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进一步解放思想,鼓足干劲,开拓创新,团结合作,勤勉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创造新业绩,再创新辉煌。
四、9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为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阅读习惯、品味红色经典、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争做合格党员,崇文校区党支部9月16日下午开展了“共读红色经典,牢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于月武主持活动。
活动围绕“讲奉献有作为是立党之基”“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为何强调奉献作为”“如何在实践中落实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与奉献”三个方面,深入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甘于奉献、担当作为的历史传承、时代价值和现实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新时代党员、干部如何立足岗位“讲奉献、勇担当、比作为”的方法路径。于月武书记号召广大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足岗位认真落实责任担当与奉献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
此次活动使党支部全体党员在红色书籍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将马列主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红色精神转化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力量,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五、党小组会议
按照支部关于党小组划分的规定,崇文校区管理办公室和会计系分组召开了党小组会议。
1.崇文校区办公室党小组会
18日下午,崇文校区管理办公室在综合楼308召开党小组会议,于月武同志主持,党小组成员参加。会上,贯彻学习了上级党委下发的文件;积极推动学习强国、灯塔在线app的学习,在支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党员同志们就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发言,会议气氛热烈。
2.会计系党小组会议
18日下午,会计系党小组在办公楼220召开党小组会议,隋玉亮同志主持,党小组成员参加。会上,全体党员贯彻学习了上级党委下发的文件;党员们积极发言,反映了系部搬迁后出现的突出问题,包括学生思想动态、班级管理、系部教学等。隋玉亮等系部管理人员耐心答复、认真记录,表示尽快协调解决。
六、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会议
9月28日下午,崇文校区党支部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会。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于月武书记解读民主推荐的有关要求
2.入党申请人宋娟汇报个人思想工作情况
3.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此次推荐会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投票过程中由苏波、杜丽丽监票,郭玲玲、秦维妮计票。
投票结束后,会议现场公布投票情况:共发出党员推荐票 23 张,收回 23 张,有效票 23 张;发出群众代表推荐票 6 张,收回 6 张,有效票 6 张。统计推荐得票结果如下:宋娟老师的党员推荐票同意票 23 票,不同意票 0 票;群众代表推荐票同意票 6 票,不同意票 0 票。
支部委员会将根据规定,结合投票情况和思想工作等现实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