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然饭照吃、钱照收、高尔夫球照打”“李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10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司长李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直截了当的表述有力表明,“不收敛、不收手”者没有出路,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同一天,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的“双开”消息中,昭通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彪被指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知法犯法、执法破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住院治病之机收受礼金,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通报二连浩特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郁志云被“双开”时指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操办女儿婚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此前一天,湖南省纪委监委同时发布了湘西自治州委原副书记、宣传部原部长唐湘林和湖南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欧阳旭的“双开”消息,其中明确指出,“唐湘林、欧阳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践踏党纪国法,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中这些“不收敛、不收手”表述,具体反映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的决心和行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今年以来,在通报处理的20名中管干部中,有18人存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情形。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强的金融领域,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中国建设银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原副总经理陈德等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十九大后依然肆无忌惮、不知敬畏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被坚决查处。
事实证明,存在“不收敛、不收手”情形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往往性质更加严重,影响更为恶劣,如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严重玷污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广东省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委书记姜建平“经济上贪婪无度,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肆收敛钱财、大搞权钱交易”;黑龙江省委网信办原副主任孙跃武“执法犯法,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等。
总体分析,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腐败案件,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甚至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这说明,尽管党中央三令五申,一些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心存侥幸、顶风作案。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惩治不收敛、不收手必须一以贯之,让违纪违法干部强烈感受到高压震慑和制度约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