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守住党性,也丢了医德。”在接到处分决定的那一刻,原云南省罗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吴俊发出了来自内心深处的忏悔。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医务工作者,吴俊不但没有守住这两个身份的责任和荣誉,反而动了歪心思,拿了不该拿的钱财,在组织调查期间,试图欺瞒和对抗组织,最终付出惨痛代价。
2012年,吴俊接任罗平县九龙卫生院院长,这是他在卫生系统工作的第二十个年头。身居重要岗位,主动凑到他身边的人也多了起来,各种利益诱惑渐渐让他动心。一天,他接受邀约上了云南东飞药业有限公司药品营销总监张某的车,并收下了张某送的24000元人民币现金。2015年,吴俊再次收下了张某人民币13000元以及曲靖市云康药业有限公司药品销售业务员高某打到其妻子卡上的人民币40100元。
吴俊万万没想到,这七万多人民币会买断他原本安稳的人生。2018年5月,罗平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吴俊收受贿赂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在刚开始接受组织谈话时,吴俊承认了其违纪违法事实。然而,事情很快发生了反转。在组织谈话后,回到家的吴俊在与妻子商量后,授意其妻子刘某多次与高某联系,称其之前收受的40100元人民币汇款为向高某借的,并意欲将钱款退给高某。
案件立案后,吴俊推翻之前的供词,坚称40100元人民币为其本人向高某借的。在调查组与其多次交谈中,吴俊及妻子一直处于对抗状态,先后编造钱款为“朋友借给其买车的”“不知道钱哪里来的”“头昏记不起来”等虚假理由,企图掩盖事实真相。
经过研究,县纪委监委及时对吴俊采取了留置措施。同时,组织力量通过外围核查固定证据,再逐步出示其受贿的相关证据资料,在铁的证据和强大的审查压力下,吴俊低下了头,承认了违纪事实,但其两次三番对抗审查的行为让违纪违法性质更加恶劣。最终,吴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被移交司法机关。
“其实组织给过我机会的,在卫生计生机构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中,我如果将个人获得的违纪款物如数上缴,并如实向组织交代违纪违法事实,事情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步,是我自己丢掉了回头的机会。”从立案审查到移送司法机关,短短两个多月,吴俊悔恨交加。
“迷途知返,方为正道。”总结该案警示,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在党旗下作出的“对党忠诚”的誓言,防止一着不慎踏入贪腐的禁区。一旦走了歪路,主动交代、如实反映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任何试图隐瞒、抱团攻守或对组织“耍手段”的行为都必然是自尝苦果。(云南省罗平县纪委监委 金艳琼 陈红婧 || 责任编辑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