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成立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4-08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6809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问答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问答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 党委书记 孙中升
    • 党委副书记 郝德阳
    • 党委委员  程亮 王戈弋 范守才 尹倩倩王京光
    • 党员数 261
    • 支部数 8
    • 少数民族党员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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