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日前,福建省安溪县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2013年至2015年间,安溪县泉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木香多次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公款聚餐、唱歌,并购买高档香烟用于接待,以虚开发票的方式违规报支费用32245元。2017年6月1日,安溪县纪委给予李木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事件回顾
“卢副总,今天晚上有空吗,我准备招呼弟兄们小聚一下。”2013年8月的一天下午,当上福建省安溪县泉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把手没几天的李木香,在办公室给该公司副总卢某、安保科科长李某等5名管理人员逐一打起电话,邀请他们在县城一家海鲜馆聚餐。
下班后,李木香马不停蹄地来到县城这家海鲜馆,并吩咐一家烟酒商行送来3瓶白酒、1瓶红酒。入席后,李木香十分客气,拿起酒杯:“今晚约大家吃顿便饭,就一个意思,请大家以后多多支持我,一起把公司经营好。”“一定,一定。”大家异口同声摆出应有的态度。当晚,这顿饭李木香自掏腰包。
此后几个月时间,李木香不时犒劳一下公司的一些管理人员,有时自付,有时赊账。一次次聚餐,让李木香尝到下属人员听话的甜头。
转眼到了年底,一些餐馆老板陆续向李木香催款。李木香心里清楚,这些宴请费用决不能光明正大地在公司里报销。
怎么办?李木香困惑不已。恰巧这时公司为春运期间值班员工购买了一批方便面。李木香从中想到了点子,亲自到餐馆结账,然后到食品商行开具发票,把他几个月下来先行自付和赊账的吃喝费用统统“装入”方便面的费用,一起打包报销,并嘱咐财务人员不要声张。
此后至2015年,李木香如法炮制,时不时邀请公司管理人员小聚一下、小酌一杯,并购买高档香烟进行接待,采取类似的法子公款报销。
就这样,李木香从2013年担任该公司总经理以来,共违规报支宴请费用32245元。
●查处经过
2016年11月,安溪县纪委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泉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该县纪委立即制定初核方案,组织人员开展调查。
在调查起初阶段,并没有发现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但在查阅该公司财务账册时,发现了很多方便面的报销票据。“113件、135件方便面……”“怎么报销这么多的方便面?”表面“正常”的发票引起调查人员的注意,他们敏锐地嗅到了这里面可能存有猫腻。于是,调查组决定转变调查思路,就该疑似问题线索一查究竟。
“你们公司有几个员工?购买这么多方便面做什么?怎么用的?”调查人员分别单独问询该公司财务人员、部分管理人员,寻找突破口。
在调查组的步步紧逼下,很快,公司财务人员向调查组交代了李木香宴请下属的一些费用在其中报销的违纪事实。
掌握初步证据后,调查组连夜突击,立即约谈李木香。
“我坦白交代,恳请组织宽大处理。”一进入县纪委谈话室,自知躲不过的李木香,面对一脸严肃、还未开口的调查人员,低下了头,“这几年我宴请公司一些员工的钱、买烟的钱都是公家买单的。自以为一切都是为了公司、为了员工,自以为不会有人知道的。现在看来,都是我自作聪明、漠视纪律惹的祸。”
经查,李木香在2013年至2015年间,先后21次宴请公司管理人员,购买高档香烟用于日常接待,以虚开发票的形式公款报支费用32245元。2017年6月1日,安溪县纪委给予李木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宝福 吕建册 中国纪检监察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