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贪腐数千万元,办公室内却挂着“公生明,廉生威”的警句;
主席台上与新任职干部大讲廉洁,可实际上,台下却赫然坐着通过给他送钱买到官的人;
下属眼中“邓书记严肃正经,事务繁忙,想见一面都不容易”,实际上他却沉迷于声色犬马,忙着花天酒地;
人前与妻子相敬如宾,实则早已离婚,却未向组织报告;
……
寡廉鲜耻、贪欲无度、骄奢淫逸,“六项纪律”一个不落全部违反。辖区群众戏谑道:“他的名字就是个笑话——‘为民’吗?分明是害民!”
邓为民,1966年生,1987年参加工作,从小学教师一步步做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委常委、宣传部长。2006年他调任该市凌河区委常委、副区长,两年后任常务副区长,2011年任区长,2013年走马上任区委书记。组织一再委以重任,他却一点点丢掉初心,最终为群众所不齿。他违纪违法手段之多、涉案数额之巨、行为之恶劣,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锦州市查处的头号违纪者。
应付差事走过场,第一责任人撂荒“责任田”
“咦,人呢?”2015年12月24日,凌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式上,参会人员都已到齐,却独独不见区委书记。而这样的情景,已是邓为民的常态。
“应付差事、走过场”就是邓为民抓管党治党的真实写照。他在担任区委书记两年半的时间里,只听取过1次关于党建工作的汇报,就连区委常委会也没按时按次召开。上级要求专题学习的重要精神、党内法规等,也被他“见缝插针”安排到其他会议中,敷衍一下就了事。
“从未听过邓书记的党课。”问及落实“三会一课”情况时,该区党员干部一脸懵。而更让大家发懵的是,邓书记经常“消失”,有时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再着急的事也只能等。第一责任人完全撂荒了“责任田”,凌河区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在末位,也就不足为奇。
长期走过场,导致他缺乏党性修养和党的理论熏陶,总觉得抓党建工作力不从心、抓不到点子上,久而久之积恶成疾、恶性循环,思想上就开始由不爱抓到不想抓,最后演变成了不抓。不抓党建他抓什么去了?
想方设法贪腐。自诩为“经济型”干部的邓为民认为,经济指标搞上去了,面上的政绩就有了,而项目审批、土地流转等工作又为他提供了大量的权力寻租空间。在他眼里这才是“名利双收”的“好事”,于是“帮助投资企业排忧解难”成了他的口头禅。而他在帮企业“排忧解难”中共获得“回报”1823万余元。
“这事就这么定了”“这事必须整”,抓起“经济工作”的邓为民很霸气。我行我素惯了,班子集体就成了他眼中的摆设,凡事由他一个人说了算。2011年至2013年间,区政府想征用某处农用地,找到锦州某拆迁安置公司。该公司为拆迁工作共投入1.2亿元,而邓为民在没有经过集体研究和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2.1亿余元的价格与该公司签下了协议,只此一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
2015年,国家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审计该土地出让项目时发现了问题,由此炸开了邓为民违纪“冰山”的一角。
“吃”完熟人“吃”老板,不谈情分只谈钱
“书房所有的抽屉里,衣服的兜里,他所有的包里,全是钱!”调查人员谈起在邓为民家看到的场景,仍一脸震惊,“从他这一处住宅里查出的各种现金、存折等,共计近4000万元。”这些赃款里面,老板是一个主要来源。
大部分因贪腐“落马”的官员都有被“围猎”的经历,而在邓为民这里,商人老板则成了他“猎食”的对象。
2011年,锦州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约的一个项目落户在凌河区,邓为民给予该项目各种“关照”,事成之后,1000万元“好处费”就揣进他的腰包。
2015年,某房地产老板因开发手续问题找到邓为民。“这事也能办,但有难度,我得担风险。”邓为民毫不客气地暗示该老板,最后双方以16.2万美元“成交”。邓为民拿到了钱,该老板却迟迟没拿到手续。其后不久,邓为民又以买房为借口向该老板借款100万元。该老板手续没办妥,不敢得罪他,只好照办。事后,邓为民却“忘了”还钱。
除了“吃”老板,邓为民的“猎物”名单里还有各种熟人。同学、校友、邻居乃至世交,有事找他帮忙,摆上钱再谈。“他心里有一个‘价目表’,关系的亲疏以及请托事项的难易程度都是‘定价’的要素。”调查人员说。找他办事的熟人请托最多的就是人事安排。2010年至2016年间,经邓为民安排调动的有30余人,他从中收受财物达471.2万元。
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也不一定办事。邓为民一个校友在区里任副局长,想调整到正职岗位,先后2次共送给邓为民50万元,但直到邓为民被免职,事也没办、钱也没还。当调查人员问及原因时,邓为民答道:“大家都知道我们是校友,我得避嫌,另外这个人品质有问题。”多么可笑的答案!
在邓为民这里,钱只进不出,在他被组织调查之后,还有人不断给他打电话、发信息要求还钱。
钱,几乎是邓为民唯一的追求。在他眼里,一切都可以用钱来衡量。为了钱,一切皆可交易,包括亲情、友情、爱情,而权力则充当了一切交易的媒介。用权如此任性的邓为民,给那些愿干事、能干事、想干事而又不愿同流合污的干部造成了极大伤害,严重危害了凌河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生态。
自我放纵无底线,道德操守化灰烟
人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淫秽视频、吸毒工具……这些“辣眼睛”的物品的主人竟是一名曾经的人民教师、受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
“情趣低俗,道德败坏,行为之龌龊令人瞠目结舌。”调查人员这样评价邓为民,吃喝吸毒猎艳,他搞了个“大满贯”。或利用上下级从属关系或以金钱为诱饵,他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在一个商人朋友的引诱下,他迷上了吸食冰毒,甚至怂恿他人一起吸……
在邓为民看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身份和优越感的体现就在于“美酒菜肴不断,佳人美女相伴”。奢靡享乐成了邓为民的追求,用了好的想用更好的,尝试了新奇的想尝试更新奇的,久而久之,生活越来越放荡。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生活上的放荡,导致我工作低迷,不思进取,为了满足生活上的需要,想办法给自己捞钱。”
长期悖逆不轨,邓为民心中早已无戒,出入会所、高档酒店是家常便饭,逢年过节收受礼品礼金更是不在话下,他手里持有的VIP贵宾卡几乎涵盖了锦州所有的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其家里也堆满了各种高档烟酒。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环境下,他不但没有丝毫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酒是烧身硝焰,色为割肉钢刀。邓为民做人的底线都已在他的荒唐行为下化为灰烬,更遑论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操守和修养。
末路疯狂抗审查,利诱被拒生歹念
“出内鬼了!”2016年6月,市纪委对邓为民立案调查,其后不久,调查人员发现邓为民手中竟有纪委的初核报告。
随着调查的深入,市纪委的年轻干部冯鹏进入调查人员视线。
“他年轻,涉世不深,容易被诱骗。”邓为民利用与冯鹏谈话的机会,开始有意拉拢腐蚀。通过聊自己的成长经历以博得冯鹏的同情,通过有意无意地表明和某些领导的关系来暗示自己不会有问题,通过一些虚无缥缈的许诺让冯鹏对他产生依附感。“在我的努力下,我们建立了‘哥们’关系,他帮助我将多笔银行查询信息进行篡改和删除,告诉我案件调查进展状况。”
由于冯鹏接触不到案件的核心内容,邓为民深知光靠这个年轻人不行,便与其商量,打算“突破”关键领导。“常委喜欢抽烟,主任手机坏了。”冯鹏建议邓为民投其所好。之后,邓为民多次给纪委领导打电话、发信息,拿着礼物在其楼下等,但均被拒绝。
“既然你们不让我好过,那我就跟你们同归于尽!”眼见无计可施,邓为民狗急跳墙,竟萌生了疯狂的念头,在一个本子上写下了这句话。
他通过判断纪委对自己问题的掌握情况来决定交代内容,每交代一个问题,他就在纸上记下涉案金额,当总金额接近某一量刑档次的上限时,便再不开口。
邓为民早在2014年就已离婚,却一直未向组织报告。为掩人耳目,不让人发现他居住与匿赃的“老巢”,在接受调查前邓为民让司机每天开着空车去他与前妻的居所,佯装接送他上下班;煞费苦心藏匿物品,将装有巨额现金、银行卡的保险柜隐藏在一处闲置多年的房屋内;将大量外币、金条等贵重财物放入矿泉水纸箱中,并与20余箱矿泉水一起堆在放满杂物的地下室……
心为物役,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取代了信仰,成为支配邓为民的力量,他认为自己比组织更权威,名利比党性更重要,享乐比纪律更“霸道”。思想之基松动,三观扭曲,麻木不仁,邓为民心里已没有任何敬畏,行为已没有任何底线。
这样的领导干部被查处,实属必然。2017年3月,邓为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
“下棋走错步了可以悔棋,人生走错步了不能悔棋啊!”当邓为民意识到这点时,已经无法回头。(本报记者 康潇宇 刘一霖 通讯员 刘晓光)
◎忏悔录
当老师的时候,我写过无数篇教案,当秘书的时候我写过多篇总结、讲话,当书记的时候我写过数十篇的经验、报告。但做梦也没有想到,今天当我眼含泪水、双手发抖写下这篇忏悔书的时候,心都在滴血,真是百感交集,悲痛欲绝。我知道,这都是我自作自受,咎由自取的结果。
我2006年初交流到凌河区工作,从副区长到区委书记,经历了4个工作岗位,干了整整10年的时间。我担任常务副区长之后,发现身边的“朋友”“哥们”显著增多,有请我吃吃喝喝的,有邀请我洗澡、打麻将的,有约我唱歌娱乐的。这些所谓的“哥们”“朋友”为什么愿意和我交往?为什么肯为我花钱?这其中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就是奔着我的职务来的,就是奔着我的权力来的。只是我当时“沉醉”其中,没有认真思考,没有防微杜渐,当我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时,为时已晚。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我仍然不收手、不收敛,没有畏惧党纪、没有畏惧组织、没有畏惧国法。在全区的干部大会上,我反复要求大家要遵守规定,但当我讲这些话时,内心是矛盾的,底气是不足的。因为自己私下里依然偷偷摸摸地接受着“哥们”“朋友”、老板的宴请,只是组织上不知情而已。这实际就是典型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是严重的违纪行为。
每逢年节或家中婚丧喜庆事宜,下属、同事、朋友、企事业单位领导、个体老板均以慰问、看望、拜年为名,送给我礼金、礼品、消费卡。面对这么多的东西,自己都搞不清楚是谁给的。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心里也害怕过,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感到提心吊胆。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积月累,慢慢地习惯了、麻木了,把违纪违法行为视为一种“潜规则”,作为一种办事收钱自然而然的习惯,到最后想收手都收不住了。权力曾经让我风光一时,权力也让我踏进了万丈深渊。我父亲是一名军队的老干部,他当年给我取名“为民”,是让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可是我却用公权力谋私,辜负他老人家的期望。现在回想,真是悔恨交加!
组织对我立案审查后,我不但没有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反而为对抗组织审查,千方百计找关系拉拢市纪委领导和办案人员。在我的努力下,与市纪委一名年轻办案人员建立了“哥们”关系,他帮助我将多笔银行查询信息进行篡改和删除,告诉我案件调查进展状况。当我感觉到组织上肯定要深查了,光靠一个年轻人不行,就与其商量找一找领导,打听了解他们领导的喜好,多次打电话、发信息,在他们住宅楼下等待。当被这些领导严正地拒绝后,我感到绝望,甚至产生了和他们同归于尽的错误想法。现在我明白了,要不是组织上及时地调查,及时地对我采取措施,避免我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这辆刹车失灵的汽车早就不知道滑到哪里去了。
自己由于工作生活上的不检点、不规矩、不自重、不严守底线,错误不断,一犯再犯,不仅严重影响了日常工作,而且把好端端的一个家庭给毁了。想想自己即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想想自己即将面临的铁窗生涯,想想自己将孑然一身、疾病缠身、无依无靠,不禁潸然泪下。这是忏悔自责的泪水,是悔恨内疚的泪水,也是请求组织宽恕的泪水。
(摘自邓为民忏悔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