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问责

发布时间:2017-04-27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8917

班主任问责

班主任问责对象为所有班主任。

1.出现体罚学生、侮辱学生,品行不良、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等师德问题的;

2.漏报学生学籍、助学金信息、毕业生派遣等重大责任事件的;

3.对学生无有效管理措施,导致学生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4.因班主任工作履职不利被通报两次以上的;

5.3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

6.安全教育及措施不力,班内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在学生中乱收费(学生、家长投诉且情况属实)的;

8.不按学校规定值靠班,在岗不履责的;

9.连续两次被评为C等的;

10. 一学期内班级退学率超过10%的;

11. 应追究责任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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