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对象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该如何出具政审材料?

发布时间:2016-11-22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4972

       政审对象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其政治审查工作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负责。首先,由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出具政审对象基本情况,提供给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其次,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对政审对象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出具政审材料并盖章。最后,政审材料报上级党委加盖公章后,提供给调查单位。

    • 党委书记 孙中升
    • 党委副书记 郝德阳
    • 党委委员  程亮 王戈弋 范守才 尹倩倩王京光
    • 党员数 261
    • 支部数 8
    • 少数民族党员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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