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妥善处理党员信仰宗教问题?

发布时间:2026-05-11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45

  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无神论者,只能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

  对信教党员的处理,要区别不同情况,慎重对待,妥善处理。

  (1)对于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利用宗教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必须开除其党籍。

  (2)对于丧失共产主义信念,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

  (4)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参加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的党员,要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他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摆脱宗教的束缚。







    • 党委书记 孙中升
    • 党委副书记 李广伟
    • 党委专职副书记 程亮
    • 党委委员 
        孙中升  李广伟  程   亮  王戈弋 
        范守才  尹倩倩  李   丽 
    • 党员数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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