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章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党的性质、任务和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所决定的,也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从认识论的角度说,任何个人,即使是知识和经验比较丰富的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是有限的,不可能是全知全能的,而一些人的认识的总和,总会比一个人的认识更全面、更准确。坚持重大问题由党委民主讨论,集体做出决定,有利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正确地决定和处理问题,避免工作指导上发生重大失误,正确地履行党委的领导职责。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每当我们坚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这一原则比较好时,党内的政治生活就比较正常,所做的决定就比较正确,我们的事业就发展。反之,党内的政治生活就不正常,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