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数:605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10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辽宁省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近日,多地通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梳理通报可以发现,“蝇贪”的表现方式各种各样。有的在执行惠民利民政策时雁过拔毛、缩水走样,有的在权力行使中公器私用、吃拿卡要,有的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损公肥私、捞取好处……“蝇贪”虽小,危害甚大。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要用好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式,以及信访投诉、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等平台,有效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易发多发的普遍性问题,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加强“室组”联动监督,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推动党的好政策落实落地。

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完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在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的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专项整治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韩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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