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在对全区粮食系统进行专项督查时收到举报,反映高某串通粮商弄虚作假套取公款,督查组随即展开调查。 通过细致摸排,调查组发现高某平时与一些粮商往来密切,这其中会不会存在什么“猫腻”?调查组打算先找高某了解情况。
“我们的工作经常要和粮商打交道,所以平常我跟他们联系得频繁一些。”高某说。
“你个人的银行卡里为什么会有粮商打来的钱?”调查人员追问。
“呃……是这样,有时我个人临时应急,找他们帮忙借点钱周转一下,但很快我就把钱还给人家了。我也知道他们是业务对象,找他们借钱不对,我以后不借了。”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高某答得四平八稳,态度“很诚恳”。
难道真如他所说,和粮商之间私下只是简单的借贷关系?举报反映的“弄虚作假套取公款”会是空穴来风吗?随着调查的深入,两条蹊跷的收款信息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
信息显示,南京某物流公司经理刘某曾于2016年2月、6月分别向高某个人银行帐户转账14100元、24050元。这两笔从金额上看都不像借款,结合高某时任某粮食购销公司经理,与该物流公司存在多笔运输业务往来,调查组研判,这里面极有可能“有情况”。调查人员随即兵分两路,一路与高某再次谈话,另一路则对刘某进行调查。
“2016年2月,南京某物流公司刘某给你转了14100元,这是什么钱?”调查人员开门见山地问。
“应该也是我找他借的钱吧。”高某“思索”了一下回答道。
“借钱会借得有整有零吗?他在2016年的6月还给你转了24050元,你借钱都精准到50元了?”调查人员追问。
“这么久以前的事,我不太记得了,我得想想。”面对办案人员精准报出的这两笔金额,原本还泰然自若的高某突然目光有些躲闪,回答问题支支吾吾。
“有没有想起来些什么?你看,需不需要让刘某来帮你一起回忆回忆?”就在谈话即将陷入僵局的时候,另一组谈话传来了好消息。调查人员乘胜追击,继续对高某展开心理攻势。
“嗯……是我让刘某帮我套钱出来的。”在证据面前,高某低下了头,承认自己利用职务便利,虚开粮食运费套取单位公款个人占有的事实。原来,高某早在2005年时就因为业务往来认识了刘某,多年粮食购销经历,让高某发现粮食运输环节中,运粮的集装箱因为价格随市场波动、货物运输风险等因素变化较大,其中存在着一定的“操作空间”。2015年底,高某所在的粮食购销公司有一批粮食要销往广东,时任公司“一把手”的高某便找到刘某,请他帮忙在每个集装箱3300元运费的基础上,每箱再提高250元,按3550元每箱的标准报价结算。当时这批粮食共装了60个集装箱,虚开的运费一共15000元,扣掉税点之后剩余的14100元“兜兜转转”全进了高某自己的口袋。第二年,高某故伎重施再次套取单位公款24050元。
调查组在深挖彻查下,又陆续发现高某在粮食购销环节通过虚增购粮数量、虚报粮食损耗等方式套取单位资金近20万元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日前,高某已被开除党籍,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随即在全区粮食系统深入开展资产清查、违规问题整改行动,并向区粮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管制度,扎密扎牢制度笼子,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