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04-02 来源:潍坊商校 点击数:117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2年清明节假期将至,现将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告知,请您积极履行监护责任,与孩子一起学习安全常识,做好家人安全防护,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清明假期。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星期天)~4月5日(星期二)放假三天,

    4月6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二、为杜绝各类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对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建议,希望您能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1.现在疫情形势非常严峻。每个人仍要做好常态化防范,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常消毒、少聚集,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2.如果居住地不是封控区、防控区和防范区,也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即使户外游玩,也要尽量近距离外出,避免到人员拥挤的地方和场所。

孩子心理安全

    1.假期中,家长应多关注孩子在校吃住及交友情况,做好情绪疏导和思维引导;帮孩子制定假期活动计划;遇事避免简单粗暴训斥。

    2.对于临近中考、高考的学生及家长,切忌焦虑情绪。好好休息,才能蓄能投入到假后学习中。

    3.每个学段、每个家庭具体情况不一,家长要做好亲子沟通,避免家庭关系、过度压力造成学生心理安全问题。

野外防火

    火灾多是人的安全意识薄弱、不慎用电用火造成,或故意实施等原因造成。

    1.请遵守相关规定,禁止祭祀时焚烧纸钱,动用明火。

    2.不得在山区、林场抽烟;不乱扔烟头;更不能纵火。不让孩子在任何地方自己玩火柴、火机等引火用具。

    3.一旦发现火灾,不盲目处理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

预防溺水

    1.用各地溺亡案例警示,告诫孩子不得私自野泳,不得私自或结伴去户外水边玩耍。

    2.乘坐游船的,要遵守秩序,根据要求穿上救生衣。

    3.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场所场馆游泳。

    4.未成年人参与水上游乐项目,应有成年人陪同。

    5.告诉孩子如果遇到同伴溺水,不盲目下水救人及手拉手施救,要及时呼唤成人来救并拨打110。

交通安全

    1.12岁以下孩子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孩子不得骑电动车上路;

    2.骑车或步行要靠右侧通行,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和玩耍,不得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

    3.横穿马路和遇路口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有斑马线的一定要走斑马线,没斑马线的也要确定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更要注意观察周边,确认通行安全。

    4.不要曲折“S”行车,注意侧面来人和车辆。

    5.不要在绿灯将要结束时或红灯将要变成绿灯时抢行。

    6.不乘坐超员超载车。不乘坐无牌无照无证机动车辆,不乘坐三轮车、老旧报废车,更不能乘坐拥挤封闭、感觉憋闷的车辆。

    7.家长开车,避免“路怒”,牢记“安全”二字。

户外玩耍安全

    1.不到施工区域等危险场所玩耍;不在道路上玩耍,特别是不要在道路上滑板、踢球等;不在电力设施附近玩耍,特别是不要在电力设施附近、铁路沿线放风筝。

    2.不到人迹罕至的区域“探险”。遵守景区规定,不到禁止进入的区域玩耍。

    3.部分景区或其他场所人流量大,避免到人员集中的地方,既防拥挤踩踏,也是防疫情及其他传染病的传播。

    4.家长带孩子出行,要带好看好,切忌看风景、玩手机而导致孩子走失或遇到其他危险,保证孩子在自己视线内。

    5.告诉孩子一旦与家人走散,要在原地等待,可以向警察、保安或所在场所其他工作人员求助,孩子要牢记父母电话。

饮食安全

    1.每天保证足够的饮用水,少喝或不喝各类饮料。

    2.春季传染病多发,不到空气闭塞场所,避免到人员拥挤场所。

    3.带好口罩、消毒湿巾等,及时洗手清洁,保持卫生。

    4.外出注意饮食卫生,尽量避免食用海鲜、凉菜等易导致肠胃疾病或炎症的食物。

居家安全

    1.告诉孩子不给陌生人开门,家长不要轻易将孩子托付给外人,防止孩子特别是女孩被“熟人”伤害。

    2.注意用电安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防止触电。

    3.孩子不玩小刀、剪刀等尖锐物品,家长应将危险器具放置起来。

    4.教育孩子认识消毒剂、酒精、农药等危险品,并放在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防止孩子误用、误食。

    5.防止孩子攀爬阳台、栏杆,不要向窗外抛物。

    6.不要把小孩特别是幼儿单独留在家中。

    7.家长要定期检查家中用电、用气、用火、燃煤、坠物等安全隐患,正确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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